情欲
作者:称子
笑不美
才半年多的时间,就感觉自己老了很多,心老了。
披着湿发的我,站在大镜子前,试着咧开嘴角,像半年多前的我那般笑——不美,我找不到从前。
老了,真的老了——我摸着仍是光洁如昔的脸——为何找不到从前,时间才走了那么短,不是吗?
原来把未来想得太美好竟是种错。我不是早就知道现实是这般的不是吗?我自己早就有心理准备的不是吗?半年多,活在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谁真谁假,是虚是实,我周围的人都是敌人,而我却老想着能够渗入其中——太天真。太累,却不能停下休息。我的笑却只是堆积在脸上的一种称作“表情”的表情,虚伪得令人作呕。为什么呢?曾经甜美的笑颜呢?曾经令别人开心也令自己开心的笑颜呢?只是因为笑里藏着私欲,再也不单纯了吗?讨厌啊,这样的自己。
可是我还能笑回来吗?我真的很想再笑回来。曾经老是天真地想着自己是如何地驰骋商场,想着自己的“君临天下”,而如今真走过一遭才发现,竟是那般的难!人的心思真的是弯弯绕绕的,不痛快;才知道富人之所以越来越富,穷人之所以越来越穷。为何不痛快一点?为何不无所谓一点?为何不把心放平衡一点?为何不对自己诚实一点?
有权有名有财的人真是奇怪,做着的每一件事都有着一定的含义。可是为什么不听从心呢?这很难吗?是很难啊!为什么人不能真真实实地做着自己,真是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吗?什么时候人才可以把自己从名权利里解脱出来?也许那时候才能真正做自己。
而如今,自己却也陷在其中走不出来。
笑不美,岁月不减红颜,却感心倦。老矣?老矣!
2004/6
第二卷欲从洗澡说起,你美吗?
(嗯,好久没有动动手指头了,突然想运动运动,虽然现在手心上的几个小泡泡让小手痛得不得了~~不过,想动动手指头的念头是什么也不能阻止的啦~~)
从洗澡的事情说起,老公(注:俺网络上不小心撞一起的老公,寒星是也,那个那个他老婆冬儿也算是吧?)说扬州有一句俗话,叫做“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这就是扬州的两大特色。那何谓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呢?我就问了(原谅本人自小资质愚笨,加上本人家庭条件no。end,所以没有常识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经过本人不“止”下问才知,原来“早上皮包水”乃指:扬州人喜欢早茶,而“水包皮”呢,俗一点就是所谓的洗澡了。
我喜欢洗澡,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还是其它什么的,我都喜欢,如果俺们家条件可以的话,真的粉想一天当三餐的洗,先是沐浴再放满缸的水泡个香水浴,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舒服,非常泻意的事情。可是,唉,父母的饭粉难吃的——人家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不巧的是,俺不但吃父母的还拿父母的~~~可耻啊可耻~~~如果在洗澡后还能来个指压按摩什么的就更幸福了,比天堂还要天堂(嗯,这句话不符合语句构造,不过你们能明白偶意思就行,像俺这种幼儿园没有毕业的~~嗯嗯,能写出这么几个字来应该要鼓鼓掌对不?很难的耶~~~),当然最好来个帅哥就更好了~~我现在总算明白那些个大男人为何老是喜欢跑三温暖啊什么的,特别是有钱的那些个爷儿们,我到现在才发现,实际上这个世界还是粉不公平的说,偶们这边怎么没有设置得像男生那般规模的浴室,或称休闲中心或者好听一点。洗澡之后可以做一些休闲的运动或者有张床什么的睡个觉,或者看电视,或者还有更多的休闲活动,可是没有,偶们这边没有——女生的或者该统称为女人的沐浴天堂,粉不公平。不过,嘿嘿,听说扬州有~~
“喂喂,老婆,你又在动什么坏脑筋了?”“偶,偶哪有啊?”偶粉无嘉地眨着那双听偶身边那众多狂蜂浪蝶说还挺纯真的眼睛。只不过偶想去扬州玩一玩而已,体验一下扬州的生活嘛,偶知道老公一直不让偶去是因为怕老公你一不小心煞到老婆偶,放心啦,放心啦,偶会尽量丑化自己是也。偶在自己心里说!
“看你表情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老公的表情就像快要吐血。
“老公、老公你千万别挂啊,冬儿会拿把菜刀找偶拼命d,为了你美丽的,漂亮的,可爱的老婆偶着想,努力振作起来吧!”老公突然露出一个粉滑稽的表情,像是非常痛苦又像是想大笑一翻。然后很长时间老公才回复正常,用着很沉痛的语气跟偶说:“老婆,偶承认你粉漂亮粉可爱。可是你一来扬州,偶袋里的私房钱钱就会一张一张的少了~~~然后就会一分不剩!”哇咧!偶总算觉得大事不妙了:“老公,你啥时候也变得像偶这般财迷啦!!!!老婆重要还是钱钱重要啦!”“当然是——钱钱重要!”老公粉老实不客气地说!哇咧!“偶,偶用自己的钱钱!”“那就好,那就好。”呼!居然也不客套一番,偶是淑女耶!“有吗有吗?偶怎么没看到哪有淑女?”……
淑女,嗯,从什么时候偶变得不像是淑女,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以前总是一付大家闺秀的样,行为端庄,举止有礼,样子是不错,但却是少了些什么,少了什么?灵魂,少了心,少了热度,有话不说,瞥在心里做着温柔样,自己伤心自己难过,别人不知道;慢慢长大,让周边的异性朋友产生错觉,却还是说不出口,说,我只当他们是朋友,只是假装不知道,就以为风平浪静,却伤了更多的人——假仙的我——讨厌!
淑女——我没有勇气,没有勇气跟父母说我想要怎么样的生活,我讨厌在商场的勾心斗角,我只是单纯的只想开着自己的书店或者咖啡店或者其它文雅的小店面,然后看着书,数着日子,看着来去的行人,为什么不行?或者再写一些自己想写的东西——这是不入流的——这是父母的评语。其实我并不是不喜欢商场,只是商场上的一些老是自以为聪明地做着一些自鸣得意的事情,那种嘴脸让我厌恶,虚伪的假面具,我却一样得戴上这些假面具——我讨厌——我喜欢笑而已,是发自内心的笑,而不是有目的的笑。有一个问题我真的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是笨蛋太多了吗?所以居然还有那么多的笨蛋去相信那些个自以为聪明的人做出来的事情?还是各有所需?然后就一直绕着弯子,一直绕啊绕——浪费时间!
所以人心要是像洗澡那般多好啊,最赤裸的,最干净的,也是最美丽的。当古文明退步发展到现代这般的文明,当前称为最最文明的世界,究竟是代表文明的衣物增添了美丽,还是代表文明的衣物摭去了美丽?
第二卷欲男人,“诚实”一点
嗯,咳!在说男人之前先小介绍一下本人我。我,不美。
我不美,但却老有男人跟我说我是个美人,不说是美人,也会变着相来夸我。夸了我什么?我都当耳边风,不记得了。可是他们的那种态度真的令人厌恶,轻浮得令我无法正眼去瞧他们。
网络上的男人,在那聊天室总是闲置着的人,十之十一二皆是身经情场的。所以我讨厌去聊天室。当然我以前是不太讨厌的,至少不像现在这般讨厌。可能以前的我太天真了,所以有时会相信那一些的甜言蜜语,也有可能就是以前的我看那些个言情小书太多,套一句我死党的话就是我“中毒”太深。唉,其实我并没有,我一向都把小说与现实分得很清楚,只是我懒得拒绝,所以别人就总认为我没回答就当默认,这,应该不算是我的错。
只是,我实在很想指着那些个在网络上一天不说个几十个“我爱你”就会死的男人的鼻子大声说:“男人,请诚实一点!”
“我爱你!”,多神圣的三个字,《上邪》说:“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多震撼人心的爱语。
而如今,这三个字竟成了一如一日三餐,爱吃青菜萝卜,猪肉鱼虾般平常,也许把吃的来做比较还是太看得起他们了。对吃有品味的人,是必须把菜煮得“色、香、味”俱全才能赢得他们的喜爱;而挑食的只吃他们所喜欢的;这么说吧,把“我爱你”当成口头蝉的那些男人就是那些个对吃没品味而且更不挑食的人,不管是生的、糊的、烂的、太甜、太咸还是太腥,他们都无所谓,这就是他们。
我有一个毛病,那就是我那些死党晚上没空陪我,而我正好又觉得“芳心寂寞”的时候,我就会去聊天室乱逛,然后一个晚上总会遇到三五个脱口而出“我爱你”的男人。开始的时候我可以笑笑当作笑话,或者就说我有男朋友或结婚了,再不然我就索性说我是男生(晕s啊,让一个女生说自己是男生,这实在是……);而到后来,我实在是听得太腻了,我会直接讥笑他们的轻浮,谁知这样还不行,居然会被认为我也喜欢他们,哈哈,有这么一句话可以用来形容他们的心态:“独上高楼,自信望尽天涯路”!我想我的话很是清楚、明白的了,对我来说,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讨厌就是讨厌。我死党说令我厌恶的东西不多。是不多,通常情况下,一旦我觉得某样东西让我觉得碍眼的话,我会马上让该东西远离我眼所见之处,所以,令我觉得厌恶的东西真的是不多。
除却网络中的人,现实中也有,通常我会当作不知,我渐渐把他“冷冻”,他又能奈我何?
我不知道那些个轻易就把“我爱你”这三个字说出口的人,是太无聊还是被人下了咒,每天非得说这三字不成?要知道人自重而后被人重之,男女之间,除了爱情难道就再没什么了?而我在他们所说的这三个字只闻到浓浓的“欲”味,又哪有一丝的情味?
人说:“女人因爱而欲,男人因欲而爱”;还有人抓住先人孔老夫子的一句话不放:“食色者性也”,真这样吗?无知!此“色”非彼“色”也!情欲,情欲,情与欲本就是一体两面的,有情而欲,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有了夏娃和亚当,才有了我们人类。只是他们在说那三个字的时候,真有一分“情”吗?真是可悲,何时爱情已变成了路边的快食餐店?想吃就吃,想丢就丢!或者这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爱情,只能称是个人控制不住的“肉欲”!
我通常把随处乱小便的人与野狗并处一类,因为只有野狗才会随地乱小便,而有教养的狗狗会找到“抽水马桶”。而那不能控制自身肉欲的人呢?我暂时还没找到和他们同一类的。
第二卷欲这世界还有多少人拥有赤子般心灵
舅舅,我有两个舅舅,小舅舅年轻的时候算是个大帅哥,当然现在还是很有帅哥的味道的(这一点看偶妈是个大美女就知道了)。可毕竟这边是农村,再说当时外婆家里很穷,外公老早过世,外婆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半大不小的儿女长大,所以小舅娶了个比他大两岁的小舅妈,是相亲的。小舅妈给人的感觉是冷冷的,常常半天没有一句话说。当然这并不是说她不好,她是个内向的人,但我一向不喜欢和没话说的人打交道。
而大舅舅因为腿脚不便,所以娶了个离婚的外地女子——我可爱的大舅妈。大舅妈长得并不美,说话也并不像我们这边人说话这么讲究,把话说得怎么、怎么的漂亮,老是赞美着人家,说你怎么好,怎么的灵巧。外婆老是跟我抱怨说大舅妈说话不好听,老是说她。说外婆什么呢?就是让外婆别出去做活,让外婆在家里闲着,急了,就会很大声。外婆真是老糊涂了,真正关心她的人她却不知道,却喜欢听一些那些说话好听的人的话,也不分辨那些到底是真还是假,她不知道花言巧语的人就像那些路边的小草吗?风往哪吹就往哪倒。外婆不知道。
跟大舅妈说话不费力,不用转弯,不用去揣着心思,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话不好听没有关系,没有修饰的话才是最真的,我话说得不好也没关系,因为她知道我并没有恶意,这就够了,人与人之间就是这么简单,没有那么多人这么无聊地想要中伤别人,有时候很多事情真的纯粹是自己吓自己,吓出来的反应。别老是想别人说的这句话是不是又在笑话你或者又说了些什么?宝贵的时间不是用来无聊地过这种瘾的,一年复一年,时间其实它走得很快。
忙碌的人总是想让时间的脚步慢一点再慢一点,悲哀的却是每天闲闲无事做,东家长西家短的人,每天都在使小聪明想整别人的人,每天都在防着别人整的人……过着落后却又自以为安居乐业的生活。
第二卷欲轻舞飞扬
今天是我回到家的第一天。
很清爽地洗了个头,又冲了个凉水澡。我的心情是比较轻松的,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感觉。
从房间的底箱里翻出来一套很久以前学生的穿着,天蓝色的。天蓝色的绒线t恤,天蓝色的低腰、在裤脚绣着几朵小花的牛仔裤。
那是一套很旧的衣服了,被洗得甚至有点发白,不过从镜中折射出那个年轻许多的身影,让我不由多看了几眼。
正在对镜顾览着自己的身影,楼下传来母亲的声音,叫我出去一下。
于是,我套上一双天蓝色的休闲鞋,匆匆忙就出发了。
座下是一辆发出“吱吱嘎嘎”的很老旧的自行车,呆在我家里也有好些年,可以算得上是元老级人物了,后轮还有些摇晃。踩着脚踏板,总感觉好像在下一秒就要散架似的。
不过我还是骑得飞快。
轻风抚面,时不时地吹动着此时无拘束的长发,遮住我的双眼,帅气地甩着头,感觉到长发轻触着手臂处,头发长了。
很久没有把头发放下来,居然已经长了这么多。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长发,虽然总在冬天的时候嫌它烦,在夏天的时候嫌它热,但我始终没有把那一头长发剪去,也许在心底里想做个长发美女吧!呵,原来那也是一种虚荣。
很老旧的自行车,加上一身虽蓝色但却很旧的衣服,虽然有一丝的新鲜感觉,却另有一股颓废的味道。
行走在过往路人的注目礼下,心中有一丝丝的得意扬扬,总觉得一年一年光阴似剑,转瞬间已是二十出头,而此时的我——轻舞飞扬——肆意地“秀”着我的青春。
2003/10
第二卷欲好男人,坏男人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时下流行的这一句话,似乎越来越让女人们所“宠爱”,也越来越被男人们所看重。
拜女人们所赐,那些男人们,不管自身是否具有那种“坏男人”的“坏”,皆众而仿效不已。这样说,似乎有点看不起男人,说得他们好像都是一群少不了女人的“色欲”之辈。实际上呢?让他们扪心自问:他们难道都不曾幻想自己的身边美女如云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其实这个世界上本就异性相吸,说出来也没什么丢脸的,因为想要吸引女人们的注意,所以去做一个坏男人。可——什么才叫坏男人?
坏男人首先要有一张“开麦拉”face,若没有,也没关系,只要有一七五以上身高就行了,这是必要的一点,不管是否有一张“开麦拉”face,试问一个女人怎么会看上比她矮的男人?身材要好,可以稍胖或稍瘦一点,但绝对不可以从外面就看得出来。穿着品味要好,这样才能有吸引女人眼光的翩翩风度和潇洒气质,基本上这个世界上没有丑的男人,只有没有品味的男人。
以上是外在的条件,而内在,就很难了。“坏男人”贵就贵在有点坏而又不太坏。如果本身没有幽默细胞的话,坏男人有一大特点就是“狂”和“霸”,当然“狂”和“霸”得自身有条件,具体就得看所处的环境。但是“狂”和“霸”也得掌握一定的尺寸,通常女人还是比较喜欢有点理智的男人,而不是无理取闹的男人。
而能把坏男人演绎得最逼真的,就是“邪”。邪恶的男人不少,但是邪而不恶的男人可就少了。“邪”在一方面代表着智慧,可这并非是“大智若愚”的“大智”,也非小家子气的耍小聪明,而是带一点私心,却又不会对大家造成损失的智慧。若是敌人的话,让你从骨子里对他的“邪”感到后怕。可这却会让女人们更是趋之若(我总觉得这一点实在是有够变态的)。
坏男人,可以会赌博,但却不是赌棍;可以会喝酒,但却不是酒鬼;可以会吸烟,但最好没有很深的烟瘾,毕竟没有女人会喜欢在接吻后惹来满嘴的烟臭味,这实在跟浪漫的感觉背离很多。坏男人最好还会一点拳脚功夫,但这可不是用来做街痞流氓的,而是用来做一些英勇壮举的,以现今世界,大多数的女人还是比较喜欢有一点英雄气概的坏男人。
最后,坏男人还得对女人有一套办法,最好呢,还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而不是街头无赖的痞子气息。这就是坏男人。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似乎就是说好男人没有人爱了?其实不对。
女人有一种心理,可以称之为“逆反”心理,或者通俗一点叫“被虐待”心理,其实这种心理也很普遍,可以说人人都有,要不怎么有一句话叫“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想得到呢”?对待坏男人,女人就有这种心理,她们甘愿为坏男人做他们眼中的任何一种物品,但可别以为她们是无目的的,是无私的,那就错了。凡人都有欲望,她们都想做“坏男人”的“终结者”。
在坏男人还没找到“终结者”之前,任你红颜知知己满天下。但一旦有人登上那“终结者”的宝座后,抱歉,坏男人的“坏”,你只能对一个人施展,要不然,嘿嘿……
虽如此,还不够,还得兼演好男人的角色。前几年有一句来形容女人的,说什么“出得厅堂,下得厨房,进得卧房”;而今好男人的要求就被“颠来倒去”了一番,男人也得“出得厅堂,下得厨房,进得卧房”。除了这些,还有些新“三从四得”的花样,说什么“妻子的话要听从、顺从、随从……妻子花钱要舍得,妻子的教诲要听得……”
如此看来,虽然表面上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实际上还是好男人才是最爱。
所以,想做坏男人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还是做自己最好,不要到时“画虎不成反类犬”,那就……其实真正,赢得“美人”归的并非是“坏男人”,而是有自己特色的男人。为何?赢得“美人”归后,“坏男人”已经不是“坏男人”了,而是“好男人”,嘿嘿……
2004-7-22
第二卷欲是谁出卖了灵魂?
一个人,她能有什么理由把自己杀了?竟使白发送黑发!
“一个人就这么悄悄地走了……”
鱼红的双眼,嘶哑着声音,悲凄的音乐,低低地沉吟……
红了双眼又能怎么样?哭哑了又能怎么办?一夜之间竟是天人相隔!亲人们他们甘愿吗!
(空格)
“世事难料,世事难料……”
听,这又是谁的叹息声?
请回头看看吧!在想走的那一秒钟!难道单纯的活着会比死亡可怕?看看手中攥着的是什么,再看看心里挂着的是什么?
什么都有,什么都有啊!
(空格)
“怎么忍心丢下十八岁的儿……”
有那么一群人,那个一身黑的,精瘦的高个,捧着母亲的牌位,面无表情,只是紧瞥着双眉,抬头无聚焦地看着远方,似强忍着将要狂奔而下的泪,拖沓的脚步,沉重地走在出丧队伍的第一个。想来,耳边众多的哭泣声已离他很远很远,他不痛吗?心莫若死啊,他竟找不到哭的源头!
他身后是一个挨着一个的亲人,相互掺扶着,白巾在手心与眼间飘着,眼泪狂飞,早已是声嘶力竭!这一小段的路,叫他们怎么走?怎么到头!
(空格)
“鬼迷心窍,鬼迷心窍……”
为何走不出那个牢笼!是谁在囚禁她?是谁!?
真是鬼迷了心窍吗?非也非也!
省吃俭用到如今,为了什么?如果是死亡这个结局又何苦!
那个多事之秋,老是听到邻人说她又在呼天喊地,诉说家里遭了窃。吵吵闹闹到最后仅是笑谈而已。
钱财乃身外之物啊,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看得太重!
是迷了心窍!迷得忘了自己,忘了亲人,忘记生存!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脆弱无比的,需要用心呵护的,又哪经得起人故意的折腾?也许真的是种解脱,对于她来说,所以她可以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让十八岁的儿子和丈夫在一夕间失去至亲,痛彻心扉?可以摒弃众多亲人朋友的关切与悲泣?
蝼蚁尚且偷生,而我们身为这个世界的主宰者,又凭什么可以轻视它?!
(空格)
大堂悲凄的声音仍旧,亲人的呼唤可还能否忆起从前?
走了,走了。
还能否回头看?
死者已矣,生者何哀!
第二卷欲抓住自由,手心的快乐
到底是单身快乐还是有另一个他(她)会更快乐?
虽然朋友们老是带着一个他(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对我说更多结婚的好处。
也许我没有遇到一个对的人,也许是我潜意识里还是认为单身的好,不管朋友是否成双成对,路灯下的我始终只有一个影子。
朋友说,结婚很好。可以同喜同悲同乐同苦,寂寞的时候有个心爱的人陪;孤独,也再也没有影踪;快乐有个贴心的人分享;幸福可以两个人共创。
浪漫的恋人可以每天都过着情人节,爱情的花朵可以每天绽放在枝头,笑在脸上,心头,彼此间。
……
我仔细想着朋友的话,可能我太自私了,我做不到。
虽然有寂寞、孤独的时候,有时候也想大哭大笑,也想身边会有那么一个人会让我就这样子大哭大笑,知道我的痛,感受我的情绪。可是自由对于婚姻来说就像每个淘金者的发财梦,虚而不实。我承认自由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行走沙漠的人不可脱离的水一样,无法缺少。
一个人的生活兴许没有那么多姿多彩,其实生活本来就是五光十色的,只不过是看人有没有心把它涂上颜色而已。但一个人的生活肯定是自由自在的。
有工作的时候,可以睡到上班时间的前n分钟,只要不迟到就行,勿需要急匆匆给lg(老公)小孩准备早饭。没工作的时候,上个通宵的网,累了困了,睡到自然醒,无家计之累。
跟某个同事或要好的异性朋友称兄道弟,无需面对他(她)的无理头酸醋味,无后顾之忧;心血来潮的时候跟网友见个面,勿需跟他(她)心虚地遮遮掩掩,说今天上司叫加班,光明正大。
虽然民以食为天,但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偷偷地懒散一下,不想做的时候,也不想出去的时候,简单的一包方便面便万事大吉,或许还可以炒上两个荷包蛋,添上一点的菜色。想吃大餐的时候,可以买一大堆东西回家,慢慢做慢慢弄,然后可以叫来一大堆人把满桌的菜全部灭光。也或许可以叫上一大帮的人,杀到馆子里大餐一顿,一饱口福。
看电视没有人抢台;虽然床够大,但毕竟还是一个人睡得舒服;晚上想睡很早就早,睡很晚就晚;没有人嫌你占卫生间的时候太长了,特别是在泡澡的时候;晚上很晚回家,无三庭会审;三更半夜的时候,没有悬在心头,望眼欲穿仍未回的人;出门在外,没有更多的不舍牵挂;在家闲着,也勿需想着在外迟迟不回,是否身边有一个他(她)的他(她)……
很多很多,有了心爱的人,兴许幸福,兴许快乐,但却更多了很多很多的味,是只有情人才能调出来的酸甜苦辣味。
而现在的我只想独品一个人的味,自由如风,如泉。
第二卷欲别让私欲成为你人格的污点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很好的一个朋友,辉,我把她认作我唯一的死党。
我们曾经说过要做一辈子的朋友,我记得她有一句话曾令我感动,她说:“这个世界上,生我养我的是我父母,血缘最近的是我姐姐,而你是比他们还要亲还要近的朋友,永远最好的朋友。”这一句话直至今日一忆起我还是感动。
再后来,在我们认识的第二年,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冯。我们三个女孩子在一起肆意度过我人生记忆最纯美的两年生活。
那时,我们会轮流住在彼此的家里,几乎做到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一天,我们突然想像小说书中说的那般插血为盟,彼此结拜为姐妹。
我们在冯的家里,冯拿来了一只碗,碗上盛了半碗水,及一枝针。
把半碗水放置在面对月亮的阳台上,用针在各自的指尖破了个口,看着血一滴滴地融在水中,飘散在一起……
面对着月亮,在天地之间起誓,我们结拜为姐妹。自此,我多了个姐姐,辉;多了个妹妹,冯。
我也一直会以为我们会做一辈子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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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已经七年了,距离那段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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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因为学业而各奔东西,不得不分离的第二年,我再一次遇到辉。
她在一个小镇上开了家租书店,其实也不能算是她开的,只是文化馆里想让馆里增添一点文化味,所以提供书和店面让她坐镇,不收取任何的费用,每一天租出书所得的租金也全归她。
遇见她我很高兴,在刚开始一两次的通信后,我们已经失去联络好久了。
之后每一次从外归来,经过那个小镇的时候,我总会去看她,带着一大包我所喜欢的各种各样的书,潜意识里我也想帮她吧。
可也许我们那个时候的相遇是一个错误。
我不知道,后来就是因为这些书,在我心目中一直完美无暇的友情开始变质。
(空格)
又一年后,辉离开了文化馆,她打电话让我把书拿回来。
我冒着炎炎夏日,骑着自行车,走了半个小时才来到她家,她已经把书都整理好了,整整是一大箱子的书,约百来本吧。
我点也未点,抱起箱子就往外走,却在转身的时候看到一本书,而这本书是我的,在这么多书中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走过去,拿了起来,我说,这一本也是我的吧。我以为是她不小心漏掉的。
她说了句,不是的,你记错了,这本书是我的,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借给你。
我拿着那本书,愣了好久,不知道舌尖翻滚着的是什么味。
我只听见自己说了一句,不用了。
然后抱着箱子就往外走。
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
我不知道我在逃些什么,我只觉得我的心中有个地方突然就“哐”地碎了,再也整不起来。
我觉得不甘,觉得不公平,可是不甘什么呢?不平什么呢?
我又有一点想要大声的笑,可是咽喉处任我怎么“咕咕”还是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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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了,我一直都不敢去想那一件事,因为在我认为最单纯的友情里却有了一颗再也洗不掉的污点。
我不知道辉有未想过之后的我为何会慢慢地远离她,也许她根本就不知道,从那一件事我看到了她的灵魂。
而我现在却不知道该后悔有那件事的发生还是庆幸,我后悔我失去了我认为是最好的朋友,我庆幸我早一点看清了辉。
如果她能开口跟我说,她很喜欢那本书,为了友情,我也会割爱的,可是她没有,甚至在我认出那本书之后还是没有。
私欲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只是,请别让私欲成为你人格、乃至人性的污点。这是一句我未曾向辉说得出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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