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柔情
作者:飘之流
江湖柔情
    第一章锋芒初现易晨风今天很开心。

    说实在话,他已很久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过了。

    自从他三岁丧父,四岁丧母,他已经整整有十六年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过。

    他是三月出生的,今年已满二十,在那个时候,二十岁的人已经是个大男人了,但他看起来却还像个大男孩。

    他看起来很健康,脸色也很清秀,最让人动心的是他的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幽深、透亮,有着一种深不可测、无可捉摸的魅力。他很少笑,不是他不想笑,实在是让他开怀畅笑的事实在不多,但如果遇上真正开心的事,他却一点也不会吝啬自己的笑容,他想笑的时候谁也不能让他不笑,连他自己都不能。

    他的笑有点缅腆,有点害羞,甚至有点傻,但谁都不得不承认,他笑得的确很可爱,就像一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大男孩一般。

    但易晨风已经不是大男孩了。

    在别人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是孩子了。

    自从他父母离去之后,他就已经不是孩子了,因为他已是一家之主,虽然他的家只有他一个人,虽然他的家已破烂得根本就不像家。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必须得自己养活自己,因为对于他来说,养活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时候,活着就是一种痛苦。

    但无论多痛苦的事,易晨风还是得活下去。

    他为了活下去,吃了许多常人吃不了的苦,受了许多常人受不了的罪,但他却一点都不介意,居然还认为自己所经历、所承受的这一切是老天爷的安排,是老天爷对自己的厚爱,是自己莫大的财富。

    他勇敢地面对,一点都没有退缩。

    可他却从来都没有开心过,在别的孩子一起欢快的嬉戏的时候,他却悄然地走到了一旁,舞弄着他手中的木剑。

    他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么开心了。

    这里是江南的一个小镇,这天是二月初八,天气很好,天空很蓝,阳光也很暖和,微风中还带着春天开放的花的香。

    在这一天中,易晨风已击败了他的第三个对手“金蛇”郭凤仁。

    而这一天也恰巧是易晨风的生日,于是他把这个胜利当做自己的生日礼物。

    “金蛇”郭凤仁是武当派的唯一俗家弟子,武功已得武当掌门铁木道长的真传,在江湖中名声一向很响,侠名也一向很好。

    他已年近四十,内力深厚,剑法辛辣、沉稳,俨然已有大家范,他一向很自信,很骄傲,从来都没有正面夸奖过人,可他今天居然对易晨风赞不绝口。

    他说:“这少年的剑法恍如春风拂面,温柔中夹着无数杀机,当你感觉到的时候它已经来到了你的身上,想躲也躲不了。”

    他还说:“如今江湖中像他这般的少年也是不多,我虽败无憾。”

    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当然非同一般。

    于是,易晨风之名传遍了江湖。

    其实这样的话也有人说过,说这话的人当然也不是一般人,当然也都是江湖中的名人。

    说这样的话的第一个人便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南宫世家的“惊鸿一剑”南宫玉树。

    南宫玉树人如其名,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到处留情,是江湖中有名的世家公子。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武功居然还很不错,在武林中居然也是鼎鼎大名。

    据说,曾有几个十分美丽动人的女孩子为了他而争风吃醋,其中的一个居然几乎想不开了,跳下了瘦西湖。

    幸好她没有死,也幸好南宫玉树即时赶到。

    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这当然不奇怪,一点都不奇怪,他出身于武林世家,武功当然不错,不出名反而是件怪事。

    这就像一瓶埋藏了三十年的女儿红,只要把它取出来,打开它的盖子,保证远在十里之外的酒鬼也能闻到酒香。

    南宫世家就像是一瓶深窑中的女儿红,它的家族荣耀在武林中是一点一滴攒积起来的,自是无法轻易抹去它的浓香。

    所以,南宫玉树也一向很自信,一向以他的家族为荣。

    无论是他的出身,他的武功,他的名声,甚至于他的容貌,他都没有一点的遗憾。因为自出江湖以来,他也从没败过。

    他的剑法奇诡有力,幻化多变,一向以“快”字著称。

    他心高气傲,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打死也不服输的人。

    但他那天却败在易晨风手下,居然败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那天是二月初一。

    二月初五,同样是一个天气很好,天空很晴朗的日子。

    在这一天中,易晨风击败了他的第二个对手,江南青衣楼的主人——“碧剑青衣”金人杰。

    金人杰自创办了青衣楼以来,也是很少败过,更不要说败在一个少年人的手里,但他那天居然也败得长吁短叹,口服心更服。

    他道:“这少年的剑法不但快如闪电,而且可怕得也如闪电,就算我再练十年也无法接下他的第二招。”

    他还道:“其实更可怕的却是他的人,他的冷静,他的沉着,在如今的江湖中已是不多。”

    他虽然败了,却居然变得很高兴,就好像被人击败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开心值得庆幸的事。

    他居然和易晨风结成了忘年之交,在楼中畅谈一宿。

    易晨风自然很高兴,因为他已经击败了这三个人,而这三个人绝对是不容易被击败的,江湖中的一些宵小之辈光是听到他们的名号头就会痛,脚就会发软。

    因为这三人绝对惹不起,谁要找他们决斗不是呆子就是疯子。

    易晨风并不呆,也并不疯,他甚至比大多数人都聪明得多。

    他也一向很相信自己的实力。

    他当然听说过这三个人,从小就已经听说过,那时这三个人对于他来说,就好像是泰山北斗一般,高高在上,不可撼动。

    可今天他终于击败了他的第三个对手,击败了他一向觉得不可撼动的人物。

    他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他的梦想从小就已经深藏于心。

    这是他的目标,也是他不懈的动力。

    人若失去了目标,失去了动力,难免会迷失前进的方向。

    易晨风的梦想其实也很简单,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甚至连街角的小乞丐也都可以拥有。

    他的梦想就是出人头地,做一名大剑客,大侠客,也做一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壮举。

    现在他的梦想正一步步的实现,他已经出人头地,很多人都已听说过他,甚至很多人都在谈论他。

    虽然离大剑客,大侠客的路还很远,但无论如何,他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在很多人的眼中,易晨风的这一步迈得实在太轻松,太畅意。

    只有易晨风自己知道,他的这一步迈得绝不轻松,也绝不畅意。为了这一步,他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受了多少的罪。

    他五岁便已经开始练武,在别的孩子还在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了享受孤独。

    他每天练八个时辰,练得手掌起泡,脚底出血。

    但他每天都咬紧牙关坚忍着,一刻也没有放检,无论天有多冷,雪有多厚,风有多猛,雨有多大,他每天都在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中不停地练,不断的练。

    如今他已成功的迈出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步,以后的第二步,第三步想必会好走得多。

    他对自己感到满意极了。

    现在他正坐在一座名为“快意酒楼”的酒馆里,他要了一壶陈年竹叶青,一碟爆炒花生米,一碟新出炉的卤牛肉干,一只新烤的红烧猪脚,正津津有味的品尝着。

    来这“快意酒楼”里的人好像都很开心,好像都有说不完的开心事,好像每个人都拾到金元宝。

    总之,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笑容。

    易晨风也带着笑,不同的是,他的笑是在眼里,好像他的眼会笑一般,又好像他的笑容已爬上他的眼中一般。

    总之,他笑得与众不同。

    这时,从酒楼的门口走进了一个人,这个人脸上也带着笑,也好像拾到了金元宝。他年约四十左右,并不是很高,也不是很矮,却是长得白白胖胖,走起路来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好像就要掉下来一般,他的穿着也是十分的讲究,和他的身高、肤色刚好相配。

    他一进入酒楼就已看到了易晨风,他脸上的笑容更浓了。

    他带着他的笑容竞直走到了易晨风面前,恭声笑道:“可是易少侠?”

    易晨风看着他,眼中也带着笑,道:“在下易晨风。”

    来人道:“在下管中,是‘碧水山庄’的管家,在下是给少侠带信来的。”

    他说的话好像并不大,但在座的每一个人却已清清楚楚地听到他说的话,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人中管中。

    听到这句话之前,他们每个人都是笑着的,听到这句话之后,他们每个人却已笑不出。

    难道“碧水山庄”意会有这么大的威摄力?

    难道管中这两个字竟会有如此大的能力?

    易晨风却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些,居然笑道:“带信?”

    管中笑道:“不错,家主人的信。”

    易晨风笑道:“不知你家主人是哪位高人?”

    易晨风好像没有听说过“碧水山庄”一般,居然连正如日中天的“碧水山庄”庄主李卓然都没听说过。

    这酒楼里面想必有不少的江湖人,他们自是听说过李卓然的,虽然大多人没有看过他的面,但他的名声却早已如雷贯耳了。

    他们听到了易晨风的这一句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讥诮,充满了不满。

    坐在易晨风隔桌的人看来来头不小,太阳穴高高隆起,两眼精光暴射,他哈哈笑道:“可笑,可笑,这小子居然连李大侠都不认识,你们说可笑不可笑。”

    “这小子还想在江湖上混,不如回家给老婆倒洗脚水算了。”

    “这小子倒道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如何说话?”

    “我见他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而是把老婆的洗脚都喝下去了。”

    “这小子手里居然还拿着剑,不知这把剑能不能把豆腐切开?”

    易晨风听了这些人的话,居然一点也不生气,居然还笑着问管中:“你家主人李大侠的信可在你手上?”

    管中用眼光扫了一下周围的人,脸上也是充满了得意的神情,似乎在为自己的主人有如此的名声而脸上贴金。

    他似乎并不在意易晨风的无知或是无礼,脸色肃然道:“家主人是人称‘千手千剑’的李卓然李大侠。”

    他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已是充满了神圣的神情,似乎他说出的这一个人已经不是人,而是一个神。

    在他的眼中,李卓然就是一个神,刚才在讥讽的人群同样的已把李卓然看做了一个神。

    神是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去玷污的。

    就算别人玷污了他们的父母,也绝不能去玷污他们心中的神。

    只是他们同样的不明白,李卓然李大侠为什么会捎信给这个连他的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小子。

    难道这小子会是“碧水山庄”的贵客?

    又难道这小子跟李大侠有什么神秘的关系?

    他们当然知道这小子就是易晨风,当然知道这叫易晨风的小子已经击败了武当“金蛇”郭凤仁。

    但他们一直都不相信,一直都认为是郭凤仁让着这小子。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们两人在比剑,世上除了易晨风和郭凤仁之外,绝没有第三个人看到他们比剑。

    所以在酒楼里的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但无论他们相信与否,他们对于眼前的这一件事确实是好奇不小,吃惊不小。

    因为管中已经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一封用白色绢子封好的信,恭恭敬敬地递到了易晨风的手上,易晨风在管中陶信的时候已经站了起来,无论如何,他总不能对一个武林成名人物无礼。

    在他伸手将要接过信的时候,忽然发觉从管中的手上传来了一阵雄厚的掌力。这掌力停留在信上,使得这一封信重若千斤。

    易晨风将要接信的手顿了一顿,脸上微微一笑,也不知他用的是什么手法,这重若千斤的信件已经从管中的手中交到他的手上。

    易晨风把信放入怀中,笑道:“有劳管先生了。”

    管中心中吃惊不小,但脸上却不露声色地道:“家主人吩付的事,在下无论如何也是要完成的。”

    易晨风笑道:“我与贵主人素不谋面,不在贵主人为何发信?”

    管中道:“家主人之事在下实在不知。”

    他揣了易晨风一眼,接着道:“少侠何不把信打开,一瞩为快?”

    易晨风笑道:“这的确是个好主意,管先生不愧是管家。”

    说完便又把手伸回怀中,把信件取了出来。

    管中眼睛看着信件,露出了期盼的神色,而在座的江湖人亦是把头伸得像是吊颈的鸭子,恨不得自己变成长颈鹿。

    他们的好奇心似乎都很强,他们的求知欲似乎也很高。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只不过是一位已被一般江湖人看做是神的人为何要发信给这刚出茅庐的小子?

    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了奇怪。

    他们心中已想过了他们所能想到的可能,但可能终究还是抵不过事实,他们当然要看一下事实,至少要听一下。

    他们当然要知道这信上写的与自己心中想的是不是同一回事。

    易晨风眼睛看着这一封信,叹道:“不知这上面写了什么?”

    他实在想当场打开看一下,实在想足自己的好奇心,也顺便地满足在座江湖人的好奇心。

    他于是慢慢地打开了信件的封口,慢慢地把信拖出。

    管中的眼睛放出了光,在座的各位江湖人眼睛也亮了起来,坐在远处的人耳朵已伸得好长。

    每一个人都在期待着,期待着易晨风把信件拿出,把信件展开。

    他们的心似乎都已提到了胸口,“嘭嘭”地跳个不停。

    酒楼中本是热闹非凡的,但现在却居然一下子变得哑雀无声。

    空气似乎已凝固不动,似乎也在充斥着紧张、焦急、期待等各种元素。

    易晨风的手本来是捏着信件的,本来是将要把它拿出来的,但现在他的手却忽然停止不动了,固在空中,凝成了一幅图画。

    他慢慢地把信件放回信封,又慢慢地把信封放入自己的怀中,他慢慢地对管中道:“其实你是李大侠家的管家,无论这信上写什么,到时你总是会知道的,是不是?”

    管中的眼中本已带着光,现在居然一下子就暗淡了下来,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人愚弄了一般,他不禁心生怒火,直想教训教训这小子。

    但他是管家,管家的涵养一般是不错的,何况他还是人人向往的“碧水山庄”的管家。

    他当然不能把心中的怒火表露出来,也当然不能教训这小子。

    他居然笑了,笑得自己都觉得很难看,他道:“其实也不是在下多心,只不过在下身为府中的管家,自然得操办一切事物,以免到时出错,不好向家主人交待。”

    看来做管家的的确不错,人做久了,头脑自是变得灵活得多。

    易晨风笑道;“管先生做管家有多久了?”

    管中道:“其实也不是很久,到今年刚好二十年。”

    易晨风笑道:“先生的经验想必是非常的丰富了。”

    管中道:“少侠过奖了,在下小事还办得了,大事也就是马马虎虎而已,算不得什么经验。”

    “我这事自然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易晨风忽然冷笑道:“如果需要管先生操办的话,自然也能办得妥妥当当的。”

    管中笑道:“那是自然,能为易少侠服务是在下的荣幸。”

    他接着道:“家主人吩咐的事已经办好,庄中还有许多事要办,在下这就告辞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了,脸上的肥肉也还是一颤一颤的。

    酒楼中依然没有声音,各位江湖人都在看着易晨风,眼中似已射出了火,他们的一颗心本来已提到了胸口,现在却猛的急速往下沉,感觉空荡荡的,像是被人掏空了一般。

    这姓易的小子居然好像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如此的戏弄人。

    怒火已在他们胸中燃烧,他们决定要教训教训一下这个喜欢愚弄别人的小子,让他也尝尝那种并不好受的滋味。

    坐在易晨风旁边的那个中年汉子首先站了起来,他走到易晨风的桌旁,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

    桌裂,杯碎。

    桌上的一切东西都已掉到了地上。

    桌子是用最坚实的衫木做的,普通人就算用一把斧子也很难把它砍碎,但这中年汉子居然一掌就已把它打碎了。

    可见这人的武功也不低。

    易晨风刚好把桌上的食物吃完,径直走到柜台,从怀中掏出了五两银子,交给了店小二,然后施施然地走出了“快意酒楼”。

    他好像根本就没有看到桌子已裂,杯子已碎。他好像也没有看到站在他眼前的这一个人。

    他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已付过酒饭钱,就算桌子碎了也自然不会关他的事。

    但桌裂杯碎自然是要人负责的,那中年汉子好像也并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他居然也走到了柜台前,居然把一些银子交给了店小二。

    他快步地走了出去,挡在了易晨风的面前。

    他对着易晨风冷笑道:“姓易的小子,你好像目中很无人。”

    易晨风冷道:“你是谁?我们见过吗?”

    中年汉子冷道:“我叫李刚,我就是受不了你这鸟气。”

    易晨风道:“我好像并没有见过你,也好像没有跟你说过话,又何曾气过你?”

    李刚道:“你当然没见过我,你当然没跟我说过话,但你戏弄的人却是不止我一人。”

    易晨风忽然叹道:“想不到我的本事倒是不小,奇怪的是我自己居然没有发现。”

    李刚冷道:“不管你本事是大是小,先吃我一刀再说。”

    刀已出鞘,刀光已起。

    他这一刀是含怒而发,威力自是不小。

    他砍向的部位也都是易晨风身上的要害,好像易晨风是他莫大的仇人,非要置易晨风于死地一般。

    他的刀很锋利,是用精铁经名师打造而成,砍在人的身上绝对就像切豆腐一般容易。

    他的刀也很快,不但快,而且狠。

    刀光眼看已落在易晨风身上,眼看易晨风就要像豆腐一般被人切成了两片。

    李刚眼中已露出了喜色,从“快意酒楼”中出来的江湖人也已露出了喜色。他们实在想不到易晨风居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他们实在把他高估了,实在替他觉得可惜。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这易晨风居然能击败南宫玉树,居然能击败金人杰,也居然能击败郭凤仁。

    这易晨风好像连这一刀都躲不了。

    只可惜的是,他们想不到的事实在是太多,接下来发生的这一幕他们也实在想不到,甚至连做梦都梦不到。

    李刚也想不到。

    他手中的刀本来已几乎砍到了易晨风,但现在却忽然间停止了。

    他已使出了全身的力气,脸上也已是青筋毕露,但他手中的刀却怎么也砍不下去了,好像忽然间被人点了穴道一般。

    他看到了两根手指,易晨风的两根手指。

    这两根手指中间夹着一把刀,这把刀当然是李刚的。

    易晨风好像根本动都没有动,从酒楼出来人也好像根本看不到易晨风动,但易晨风的两根手指却已经夹住了李刚的刀。

    他的这根食指和中指平常看来并不显眼,但在这时候却显得让人睁大了眼,变得不可思议起来。

    李刚看到了这两根手指,也感觉到了汗水在背上直流。

    这世上有手指的人多得不不可计数,可拥有这么样两根手指的人到底有多少呢?李刚能想得出来的人实在不多。

    李刚的这把刀本来差点已砍中了他,他差点就像切豆腐般被这把刀劈成了两片。

    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去做,他还有很多的愿望没有去实现,至少他还没有打开李卓然写给他的信,还不知道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他当然不能死。

    就算他想死,也至少不要死得这么难看。

    所以他没有后退,没有避开这一刀,他只能伸出他那两根看起来并不十分坚硬的手指,夹住了这一刀。

    这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冷静的大脑,准确的判断。

    更重要的是,这需要超人的胆量,超人的武艺。

    不巧的是,易晨风恰恰拥有足够的勇气,过人的胆量,冷静的大脑,准确的判断,以及超人的武艺。

    所以,他夹住了这一刀。在别人还没看清楚的刹那间他已经把这一刀紧紧地夹在了手指中间。

    易晨风对他的这两根手指绝对充满自信,他看也不看停留在他眉心上的刀一眼,冷冷地对李刚道:“我跟你有仇?”

    李刚还在拔他的刀,双手已握在了刀柄上,脸上也已经出现了汗水,他一时答不上话来。

    易晨风又道:“你非要置我于死地不可?”

    李刚还是没有说话。

    易晨风淡淡地道:“原来你并不是想要我的命,你想要的只不过是你的刀而已,我给你就是。”

    他的话刚说完,李刚已坐在了地上,四脚朝天的坐在了地上。

    易晨风已松开了他那两根神奇的手指,刀也已掉在了地上。

    这把刀李刚本是双手紧握着的,但此刻却已掉在了地上,这把刀本来也是好好的,现在却居然断成了两截。

    这把刀本不是这么容易断的,就算摔它个上百次也不绝不会断,但这把刀刚掉到地上,已成为了两截。

    李刚看着地上的断刀,脸色已变得苍白无血,本已渗出的汗水现在已变成了一滴滴的汗珠,沿着脸颊悄然的流下。

    到现在他才知道,他要教训的这一个人是碰不得的,更是教训不得的,他的命更是要不得。

    他现在才知道,这易晨风为什么能击败南宫玉树,为什么能击败金人杰,也为什么能击败郭凤仁。

    易晨风的武功比他想像中似乎还要高得多,他已活了四十余年,从来都没见过这样的武功,也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武功。

    他只确信一点,就是南宫玉树等人绝没有如此超人的武功。

    他听说易晨风也是用剑的,但他却连易晨风的剑也见不到。

    是不是他还不配看易晨风的剑?

    如果他把剑拿出来,刺向自己,那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李刚不敢想,实在不敢想。

    易晨风已走了,在众人的惊愕中走了。走得并不很快。

    他走的时候看也不看李刚一眼,他只留下了一句话:“用刀的不一定都是高手,你最好磨利自己的刀。”

    第二章陷入骗局清晨,有雾。

    浓春的晨雾密如炊烟。

    易晨风打开客栈的窗子,窗外乳白色的浓雾已如等得心急的情人一般拥入他的怀中,充满了整个客房。

    易晨风迎着晨雾,深深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他感觉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新的力量,舒畅极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现在是春天,现在是春天的清晨。

    易晨风当然有许多事要去做,今天他要去的地方将是城外的“碧水山庄”,他要见的人将是名满江湖的“千手千剑”李卓然。

    他莫名地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毕竟能被李卓然亲自邀请的人在江湖中并不多,像他这般的少年人更是难得一见。

    现在时间还早,离李卓然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六个时辰,他决定先吃点早点,再逛一下这个小镇,然后才到“碧水山庄”去。

    其实到“碧水山庄”去也没什么大事,无非是去赴一个宴,去喝喝酒,吃吃菜,聊聊天罢了。

    他根本用不了紧张。

    他又来到了“快意酒楼”,他好像很喜欢来这地方,这地方出没的江湖人比别的酒楼要多得多。

    江湖人说的当然是江湖事,易晨风初出茅庐,对于江湖中的事当然还是陌生得紧,所以他又坐到了昨天坐的那张桌子旁,听在座的各位老江湖吹吹新鲜的江湖事。

    他坐的那张桌子昨天本来已是裂了,现在却已是完好如新,好像刚换上来的一般。

    在座的那些江湖人显然都不认为他,他显然也不认识在座的这一些江湖人,只有店小二颤颤栗栗地道:“客官要点什么?”

    易晨风道:“一碗炖吞面。”

    店小二道:“客官请稍等。”

    不多久,一碗热气腾腾的炖吞面已摆在了易晨风的面前。

    易晨风也是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这时,已有人道:“看来今天‘碧水山庄’定是热闹非凡了。”

    另一个人接着道:“那是当然,受邀请的可全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们其中的一个跺上一跺脚整个江湖都要抖上半天。”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劲装汉子,脸色古青,太阳穴微微的突起,眼光甚是凌利,武功显然不是很高。

    又有人道:“张兄,不知此次前去的可有些什么人?”

    姓张的汉子道:“江兄,这你可就不太灵通了。居然连去的是谁都不知道。”

    姓江的穿得一身灰色衣服,手上也是青筋突起,在江湖中的日子显然已是不少。

    姓江的叹了一口气道:“人家都说‘六面玲珑’张义能是江湖中消息最灵通的,看来这一点也不假。”

    张义能哈哈一笑道:“你‘江中龙’江明水上也甚是了得,我是怎么也不如你的。”

    首先发话的那人显然也不知今天赴“碧水山庄”的宴的人是谁,他急道:“张兄,受邀的都是谁?你就别再卖关子了,我老孙已等得不及了,你再不说我的头就又痛了。”

    张义能笑道:“孙老弟,话题可是你提出来的,你会不知道?”

    姓孙的脸上微微一红,道;“我只知道受邀的都是大人物,又怎会知道他们是谁。”

    张义能此时正色道:“你们可听说过‘独拐老怪’?”

    江明大吃一惊道:“你说的可是已退出江湖十余年的顾老怪物?”

    张义能道:“谁又想到他会重新出山呢,当年‘断肠谷’的一战后他已云游四海了,而此次居然又冒了出来。”

    姓孙的道:“另外五人呢?”

    易晨风这才知道,受邀请的一共只有六人,而自己居然也是这六人当中的一位,心中更是兴奋。

    “独拐老怪”之名他虽然没有听过,但想必也是成名已久的武林前辈,不知其余的四人又会是哪些前辈高人?

    张义能道:“这五位高人大家想必也是听说过的。其中的两位便是‘黑白二怪’。”

    江明惊道:“‘黑白二怪’也来了?”

    姓孙的忽然叹道:“‘黑白二怪’纵横江湖三十余年,想不到他们也受邀前来了。”

    张义能道:“想不到的事还有很多,‘中原大侠’路超雄想必各位也不会感到陌生吧。”

    江明道:“何止不陌生,他还救过我一命呢。”

    姓孙的道;“还剩两位了。”

    张义能叹道:“这两自然也不会是无名之辈,说起‘孤舟白剑’崔老头我的脚还在发抖。”

    姓孙的道:“崔老头名声虽大,但他总不会杀你吧。”

    张义能叹道:“其实他也不会杀我,只不过十年前饶了我一条狗命,让我能舒舒服服地活到现在罢了。”

    江明笑道:“这十年你好像活得也并不舒服。”

    张义能也不生气,居然叹道:“这十年来我简直过得就像一条狗一般,又怎会活得舒服,我倒是宁愿他十年前一剑杀了我。”

    说完这一句话,他就不断地摇头叹息,好像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已是没有了任何的希望,这十年中他的确过得很不如意,过得很不开心,本来已做成了一桩买卖,忽然间又被人抢了去,本来腰间的银子还是满满的,但一夜之间却已变成了石头。

    好像有人总是跟他过不去,总是跟他作对一般。

    生意做不成了他无话可说,因为抢他生意的人武功比他强得多,而银子被人偷换成了石头,他也是无话可说,如果要怪谁的话,只能怪他自己实在太倒霉。

    人在倒霉的时候黄金也会变成石头,钞票也会变成废纸。

    霉运来了的时候,谁也躲不了,谁也避不开,这正如一个走桃花运的人,想不要女人跟着同样都很难。

    江明笑道:“幸好崔老头没有杀你,要不我岂不是少了一个朋友,你知道,如今的朋友已是越来越难找了。”

    张义能张大了眼睛,他道;“我是你的朋友?”

    江明笑道:“你当然是我的朋友,你不是我的朋友,谁还是我的朋友,谁还配做我的朋友。”

    张义能忽然间感到自己的眼睛已红了,他并不是没有朋友的人,他的朋友本来也不少,但他的朋友们已一个个的远离他而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他们的手已变得很冷。

    张义能忽然一把拿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就把满满一杯的烈酒喝了下去,他大笑道:“好,我就认你这个朋友。”

    他笑得很大声,似乎想用这笑声把跟随他多年的霉运赶走一般。

    易晨风忽然一怔,他实在想不到这两个人这么快就结成了朋友。

    他不由的想到了他自己,他从没想到朋友,他也没有朋友,自从父母离去,他便在一个老人的指点下开始了漫长的习武,在他的生活中,习武已是他的全部。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结交朋友。

    他渴望友情,因为只有朋友才会在他陷入危险的时候拉他一把,也只朋友才会在他遇到了挫折而心灰意冷的时候使他重新振作。

    他又想到了金人杰,金人杰是不是他的朋友?他不知道,他唯一可以确定的便是金人杰待他实在不错。

    这时,张义能又对江明道:“你知不知道第六个人是谁?”

    江明笑道;“你不说,我怎会知道,你以为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张义能亦笑道:“其实作蛔虫也不错,有吃,有喝,有拉,一点也不用自己操心,过得舒服极了。”

    “看来你是做蛔虫做久了才会变成这个样子。”江明笑道;“第六个人究竟是谁?该不会是你吧?”

    张义能笑道:“其实我去也可以,至少还可以替人看看门。”

    易晨风眼中不禁露出了笑意,此人武功虽然不行,而且也经常倒霉,但却显得甚是可爱,比许多外强中干的江湖人要可爱得多。

    只是不知他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又会是一付什么样的表情?

    易晨风竟似乎有些期待了起来。

    毕竟,他踏入江湖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大多数人还不认识他,大多数人对他还是非常的陌生,对于他的名字也是非常的陌生。

    而他却又偏偏受到了“千手千剑”李卓然的邀请,偏偏李卓然又是江湖中的大名人,偏偏受邀请的其他五人也是江湖中的大名人。

    而他此刻只不过是有点小小的名气的而已,当然不是江湖中的大名人,甚至离大名人还远得很。

    但他相信,经过今天,他在江湖中的名气一定会响得多。

    此时已听得张义能道:“这第六个人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子而已,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李大侠为什么会邀请他,为什么会如此看重他?”

    江明听得也是一怔,他本也以为这第六个人应该也是位成名已久的英雄豪杰才对,却怎么也想不到是一个二十不到的少年人,他居然道:“难道这小子有什么三头六臂不成,李大侠竟会邀请他。”

    张义能道:“其实这小子也不是有什么三头六臂,只不过他的武功也确实利害,十个老张也抵不过他的一剑而已。”

    江明道:“江湖中武功不错的人多的是,十个老张也抵不过人家一剑的人物也多的是,李大侠居然偏偏选中了他。”

    张义能叹道:“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

    其实说来也难怪,这件事本身就已充满了怪异,不单张义能想不明白,甚至连易晨风自己都想不明白。

    “千手千剑”李大侠为什么会邀请他到“碧水山庄”?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但无论其中有什么阴谋也好,易晨风已决定走上一回。

    其实他已是没有选择,偏偏李大侠是江湖中的大名人,而“碧水山庄”偏偏又是江湖中的胜地。

    他能不卖这个面子?

    但他还是不明白,李大侠为什么偏偏选中他?而受到邀请的其他五人却又偏偏也是武林中的大名人,偏偏他又不太出名。

    他出道江湖还不到一个月,江湖上的许多事还不懂,江湖中的许多人也还不认识。

    虽然他已是有点小小的名气,但比起其他的五人,他的名气也许根本算不了什么,他好像还没有这个资格接受“千手千剑”李卓然的邀请。

    这时,久已不说话的老孙忽然道:“这六个人究竟是谁?他的武功真的这么利害?”

    张义能道:“孙老弟,你可听说过南宫玉树?”

    姓孙的道:“南宫玉树出身武林南宫世家,江湖中没听说过的也是不多。但这与南宫玉树又有什么关系?”

    张义能知道的事好像不少,他道:“若不是这南宫玉树,那小子也不会有今天的名气了。”

    张义能又道:“忘了告诉你,这小子的名字叫易晨风,也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武功居然如此了得。”

    江明道:“难道这易晨风找上了南宫玉树不成?”

    姓孙的道:“难道那易晨风已经击败了南宫玉树?”

    张义能看起来很得意,他已很久没有这么一个好机会来表现自己了,现在机会来了他当然不会放过。

    他道;“那易晨风不但找上了南宫玉树,而且还击败了南宫玉树,使南宫玉树败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江明道:“据说南宫玉树的剑法已是少有对手,他的‘惊鸿一剑’更是神鬼莫测,难道他没有使出?”

    张义能就好像亲眼目瞩一般,说得更有劲,他道:“这‘惊鸿一剑’的确可怕,莫说十个老张,就算一百个老张也是避不开的。”

    姓孙的道;“难道那易晨风已避开了那一剑?”

    张义能道:“他也没有避开那一剑。”

    江明好像忽然间变得不明白了,他道:“竟然易晨风已击败了南宫玉树,又怎会避不开那‘惊鸿一剑’?”

    张义能道:“因为南宫玉树根本就没有使出那一剑。”

    姓孙的道:“他没有使出‘惊鸿一剑’?”

    张义能道:“不错,他没有使出那一剑,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易晨风根本也不给他这个机会。”

    江明叹道:“看来李卓然李大侠果然没有请错人,看来易晨风的确应该去‘碧水山庄’。”

    他们现在似乎已明白李卓然为什么邀请易晨风了,他们已无话可说,只有拼命的喝酒。

    不管去“碧水山庄”的有都哪些人物,都已与他们无关,不管去的这些人是生是死,也都全与他们无关。

    但他们的江湖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只不知张义能新交的这个朋友能不能冲散他的霉运。

    易晨风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在江湖中武功比他高的人想必还有许多,李卓然为什么不请他们,而偏偏请他这一个初茅庐的小子?

    这一去究竟是福还是祸?

    他结了账,走出了酒楼。

    他的心情本来还是不错的,但现在却发现已有点郁闷。

    现在时间还早,他决心要找个地方好好的轻松一下。

    他在碧水山庄附近的山麓间,找到了一个有泉水,有青草,有红花,有园景的的地方,这时候,浓雾已渐渐地消散,太阳刚刚升起,四面花树围绕,碧绿的叶子上露珠晶莹,亮得就像是珍珠。而此时的天空也一望澄蓝。

    易晨风在柔软的草地上坐了下来,虽然草上还留有露水,但他却一点也不在乎。

    看着这春天的早晨,看着这早晨中的美好的景物,他的心情似乎也变得舒畅了许多。

    本来他就是生活在农村中,这些景物本来都是他非常熟悉的,但现在却忽然发觉自己已远离了自己所熟悉的东西。

    他的武功本是大自然所成就的,他的智慧也本是大自然所赋予的,甚至连他的生命似乎也来自于大自然。

    在他出道江湖之前,他已整整地观察了大自然两年,也整整地思考了两年。

    而确切地说,他每年都在观察着大自然,只是不曾留心而已。

    指导他武功的那位老人已走了,在他十八岁的那年已离他而去,老人实在是太老了,甚至连与他朝夕相处的易晨风都不知道他确切的年龄。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头发很长很白,他的胡子同样很长很白,他的眉毛也同样的很长很白,几乎与胡子连成了一体。

    他看起来很健康,也很精神,总是笑口常开,他的乐观多少也影响了易晨风,但可惜的是,在易晨风十八岁的时候,他好像一下子就变得苍老了许多,精神也差了许多。

    他就好像知道自己大限已将至一般,在一个夜里,在易晨风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全身的功力悉数地输入到易晨风体内。

    他走得很平静,没有留下什么话,只是在桌子上留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四个字。

    这四个字很简单,看起来一点都不难,任何人也许都能做到,但易晨风开始做的时候,却是一头雾水,逐渐才明白了过来。

    这四个字是“观察,思考”。

    但观察什么?思考什么?

    易晨风当然知道老人的用意,所以他总是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对自己身边的事进行观察和思考。

    他首先观察的就是大自然,因为他觉得大自然其实就是自己最好的师父,人类的一切,莫不是来源于大自然。

    而对于人类来说,整个大自然总是显得那么神秘,一个人在大自然中却是显得那么渺小。

    易晨风对大自然中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进行了观察,他发现这些东西似乎也有着人类的心跳,他似乎已听懂了它们之间的语言,感受到了它们之间律动的气息。

    一想起以前所发生的事,他的心情一下子就轻松了许多,舒畅了许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孩子就好像一条被猎人追逐的羚羊般闯入了他这个秘密的小天地。

    这个女孩竟然是完全赤裸的。

    这个女孩年轻而妩媚,看起来最多只有十七十八。

    易晨风感到自己的呼吸仿佛已停止,心却跳得比平常快了三倍。

    他从未接近过女人,也从未见过如此年轻,却如此妩媚的女人。

    他的家乡并不是没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他也并不是没有看过。

    他闯荡江湖也近一个月,江湖中也不是没有温柔多情的女孩子。

    可他总是拼命地克制自己,只要他能想得出的法子他都用过,把冰雪塞进自己的裤裆,把头浸在溪水里,用针刺自己的腿,跑步跑得累趴在地上,不断地翻跟斗。

    在他没有成名之前,他绝不让这些事使自己分心,绝不让任何事损耗自己的体力。

    可是现在他忽然看见了一个赤裸的女孩,一个年轻美丽,妩媚动人的赤裸女孩。

    这个赤裸的女孩无处不在散发着要命的诱惑。

    那雪白的肌肤,坚挺的乳房,修长结实圆滑的腿,以及大腿根处那稠密而诱人的黑森林……

    易晨风忽然发觉自己身体上已不知不觉的发生了一些本不该发生的变化,他的身体逐渐地热了起来。

    他用出所有的力量才能让自己扭过头去,他不让这个女孩打乱了自己的心思。

    可这个女孩居然跑了过来,居然拉着他,喘息着道:“救救我,你一定要救救我!”

    她靠得他那么近,她的呼吸温暖而芬芳,他甚至已经可以听到她的心跳。

    他的嘴发干,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女孩子好像已经发现他身体的变化,她自己的脸也红了,用一双手掩住自己:“你……你能……能不能把衣服脱下来借给我?”

    这件衣服是他唯一的衣服,他当然不能脱下来。虽然他时常莫名其妙地有些钱,但从来都没有花在衣服上,他一直认为,男人是不该把钱花在衣服上的,只有女人才会有一大堆的衣服。

    所以,他一直穿着这件衣服,只要把它洗干净,并不丢人。

    有时候,漂亮女孩子的要求很多男人都是很难拒绝的,易晨风是个男人,所以他也不能拒绝,他毫不考虑地脱下了他唯一的衣服。

    这女孩子披上他的衣服后总算才比较镇定一些,郑重地说道:“谢谢。”

    易晨风也总算比较镇定了一些,总算能说出话了:“是不是有人在追你?”

    这女孩子点了点头,眼睛里已有了泪水。

    易晨风道;“这地方很偏僻,别人很难找得到,就算有人追来,你也不用怕。”

    他是男子汉,天生就有种保护女人的本能,何况这女孩子又是这么美。

    他伸出了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有我这个人和我这把剑在,你就不必怕,因为我不会让任何人来伤害你。”

    这女孩子听了这句话,比较放心了,也伸出了她的另一只手,握住了易晨风的手,低下了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她好像已经说过这两个字,但除了这两字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易晨风更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本来应该问:“你为什么要逃?是谁在追你?为什么追你?”

    可是他忘了问,她也没有说。

    她身上虽然披着一件衣服,可是一件很短的衣服,是绝对没有办法把一个成熟女孩子的身躯都掩盖起来的。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身上能令人动心的地方实在太多。

    他的心还在跳,还是跳得很快。

    过了很久,他才问道:“你一定饿了吧。”

    这女孩子的脸忽然间就红了,用一种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道:“我……我……我已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她似乎已饿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幸好易晨风的耳朵一向很灵,他终于听清了这一句话,他道:“我给你去买,现在就去买,你一定要等我。”

    没等这女孩子说话,他已经跑了出去,跑得很快,似乎饿肚子的是他自己,似乎在不远的地方有一顿丰盛的食物等着他。

    不多久,他已跑了回来,手里提着一袋食物。

    这女孩子还在,他松了一口气,他还真的害怕她会被人抓回去。

    这女孩子虽然还在,虽然还很安全,但却已经睡着了,睡得就像一只小猫。

    她想必也是三天三夜没有睡觉了,易晨风轻叹了一口气。

    他坐了下来,把食物打开,袋中的食物可真不少,有馒头,有牛肉豆腐干,还有半只鸡。

    顿时,这些食物的香气已充满了这个小天地。

    就在这时候,这女孩子忽然醒了过来,好像是被这食物的香气弄醒一般,她一眼就看到了这些食物,眼中立刻发出了光。

    易晨风道:“这些东西刚买回来,你可以放心的吃了。”

    这女孩子又道:“谢谢!”

    她今天已经连说了三个“谢谢”,易晨风不知她还要说多少个。

    他道:“不客气。”

    于是,这女孩子就真的不客气了,一点都不客气。

    易晨风看过一些女孩子吃东西,他总是不明白那些女孩子为什么吃得那么斯文,明明肚子很饿,还是慢慢地吃。

    可易晨风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像这样的女孩子,吃起东西来一点也不斯文,一点也不文雅,她就像一匹狼,一匹饿狼。

    她一定很饿了,一定吃了很多苦。

    他甚至已经可以猜到她的遭遇。

    ——一个孤单的女孩子,被一群恶人剥光了衣服,关在一个地窖里,连饭都不给她吃,她想尽一切办法才乘机逃了出来。

    就在他为她的遭遇设想的时候,她已经把他刚买回来的食物全都吃完了。

    不但把牛肉豆腐干全吃完了,连馒头也都吃完了,甚至那半只鸡也只剩下了一只鸡头。

    易晨风笑了,苦笑,他实在想不到这女孩子这么能吃。

    这女孩子也笑了,好像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脸红得不得了,红得就像阳光下的花朵。

    笑,不仅能使自己快乐,也能使别人愉快,也能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

    他们都变得比较自然了些,这女孩子终于说出了她的遭遇。

    易晨风刚才的幻想,居然和这女孩子所说的差不多。

    这女孩子的确是被一群恶人绑架了,被剥光了衣服关在一间地窖里,已经有三天没有吃过一粒米,那些恶人想必已经知道她已饿得不能动了,对她的防备才有了松懈,她就乘机逃了出来。

    她对他当然有说不尽的感激:“能够遇见你,真是我的运气。”

    易晨风的手一直摸着剑柄:“那些人在哪里?我跟你去找他们!”

    这女孩子道:“你不能去。”

    易晨风道;“为什么?”

    这女孩子迟疑着,道:“有些事现在我还不能说出来,可是以后我一定会告诉你。”

    这其中似乎还有隐情,她既不愿说,他也不便问。

    这女孩子又道:“现在我去找到一个人,就可以安心了。”

    易晨风道:“你要找什么人?”

    这女孩子道;“是我的一位长辈,已经七十多岁了,却还是穿大红的衣裳,你要是遇见他,一定能认得出来。”

    她抬起头,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恳求之意,轻轻地道:“你能不能替我去找他?”

    易晨风当然不能去,实在不能去。

    现在离李卓然李大侠约定的时间已经不到一个时辰了。

    太阳已快直直地照到了他的头顶,他的时间已经不多,这一去实在不知要花多少时间。

    他实在不能让李大侠等,也实在不能让其他五位久已成名的英雄人物等。

    他虽然已有点小小的名气,可与他们比起来还差得多。

    他一向很准时,无论做什么事都很准时,他当然不能做一个失信的人,当然不能为了一个素不相识,毫无瓜葛的女孩子失信于人。

    可他偏偏没法子把“不成”这两个字说出口。

    要在一个美丽的女孩子面前说“不”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那不但需要很大的勇气,还得要很厚的脸皮。

    他的勇气虽然很大,脸皮却不厚。

    一个男人一定要经历过很多次痛苦的经验之后,才能学会说这个“不”字。

    易晨风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道;“不知这位老先生在什么地方?”

    这女孩子眼里立刻发出了光,欢快地道:“你肯帮我去找他?”

    易晨风点了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自己除了点头之外还能做什么。

    这女孩子忽然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他:“你真是一个好人,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你的。”

    易晨风叹了口气,他也相信自己这一生中想要忘记这个女孩子恐怕也很难。

    “你沿着溪水往上走,走到水源的尽头就看见一棵形状很奇特很古怪的古树,天气好的时候,他一定会在那里下棋。”

    今天的天气就很好。

    “你看见他之后,一定要先把他正在下的那盘棋搞乱,他才会听你说话,才会跟你来!”

    棋迷就是这样子,就算天塌下来,也要下完一局棋再说。

    “我在这里等你,不管你找不找得到他,都一定要快占回来。”

    溪水清澈。

    易晨风沿着溪水往前走,走得很快。

    他当然要快点回来,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今天很可能是他出道江湖以来最重要的一天,也许也是他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经过这一天,他的命运很可能就会从此改变。

    但他却像个呆子,光着上身,替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孩子,去找一个穿红衣服的老头子。

    这种事如果是别人说出来的话,他一定不会相信。

    他也知道,这种事如果说给别人听的话,别人也一定不会相信。

    唯一真实可信的是,这女孩子的确很美;不但美,而且还有种很特别的气质,让人不能拒绝她的要求,也不忍拒绝。

    能够在这样的女孩子面前说出“不”字的男人一定不会太多。

    可惜易晨风不是这样的人,如果哪一天遇上这样的人,他可真想向那人讨教一番。

    幸好这条溪水并不长。

    溪水的尽头当然有棵古树,很奇特很古怪的古树。树下当然也有两个人在下棋,其中当然也有个穿红衣服的老头子;易晨风总算松了一口气,大步走了过去,伸手就想去拂乱他们的下的那局棋。

    他实在很听话。

    像他这般听话的人实在不多。

    想不到他的手刚伸出去,脚下忽然踩了个空,地下竟有个洞,他一脚就跃了进去。

    幸好这个洞并不太大,他总算没有掉下去。不幸的是,他刚把这只脚从洞里抽出来,另外一只脚却又被套住了,地上竟有个绳圈,他刚好一脚踩了进去,绳圈立刻收紧。

    他另外一只脚还是悬空的,这只脚一被套住,整个人的重心就拿不稳了。

    更不幸的是,这个绳圈是绑在一根树枝上的,树枝本来弯在地上,绳圈一动,树枝就弹了起来,他的人也被弹了起来。

    最不幸的是,他的人一被弹起,刚好正撞到另一根树枝上,被撞的地方刚好是他腰间附近的一个软穴,只要被轻轻撞一下,就连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于是,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被吊了起来,头上脚下,像一鱼似的被悬空吊了起来。

    这显然是个圈套,易晨风实在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倒霉。

    地上这个洞,这个绳圈,这根树枝都是故意安排的?

    那女孩子叫他到这里来,难道也是故意要他来上这个当的,他们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如此害他?

    树下那两个人只是专心的下棋,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像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来了,而且已经被吊了起来。

    这两人真是棋迷。

    棋迷下棋的时候,总是不愿别人打拢的。

    他们布下这个圈套,也许只不过是预防别人来打扰,并不是为了对付他的。

    那女孩子当然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一个圈套。

    想到这一点,易晨风心里总算好受了一些,他沉住气道:“两位老先生,请劳驾把我放下来。”

    下棋的两人好像根本就没听见,易晨风说了两三遍,他们却一点反映都没有。

    易晨风终于沉不住气了,大叫道:“喂……”

    他只叫了这一个字,后面的字却再也叫不出了。

    他的嘴刚张开,就有一样东西飞了过来,塞住了他的嘴。

    这样东西又臭又软又粘又腥,也不知道是烂泥,还是什么比烂泥更可怕的东西。

    这样东西是从对面的一根树枝上飞过来的,一个穿了件红衣服的小猴子正骑在树枝上,咧开了嘴,看着他嘻嘻地笑。

    从红猴子手里掷出来的,还会有什么好东西!如果是烂泥,已经算是不错了。

    易晨风几乎气得晕了过去。

    经过这么多年艰苦的训练,眼看就要达到成功边缘的时候,他竟会遇上了这种事。
江湖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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